青岛城阳加强环保司法协作

24.02.2016  11:14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城阳分局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司法协作,进一步明确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范围,法律依据、证据标准、文书要求、执法尺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追究的有机衔接,共同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城阳环保分局与城阳区检察院建立了环境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其中,与城阳区检察院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区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信息共享。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联席会议通报双方案件进展、查处情况,分析研究和解决环境执法、司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复杂、疑难及其他专业性问题。双方建立联络小组,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和城阳环保分局综合科明确专门联系人,负责日常联络、情况沟通、材料移送等工作。

  同时,环保部门加强与城阳区法院的协作,进一步加大对环保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托区法院“环保法庭”,对环保非诉执行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行的“三快”原则,开通环境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办案时间,使环境污染者得到及时惩处。同时,区法院采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模式,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等全面服务。

  城阳环保分局与城阳公安分局建立的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包括日常联勤检查、联席会议、执法信息交流、案件移送监督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两部门根据业务分工,及时通报当前环境污染案件的最新动态,共同分析、预测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发展趋势,研究、落实预防和打击的对策措施。通过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发挥环保、公安部门优势,畅通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有效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权威和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形成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的执法合力。

  孙俊杰 于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