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审计让百姓的安居房“亮堂堂”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旧村改造已经成为城阳区产业升级、提升居住环境的重要手段。截至2015年底,青岛市城阳区共完成60个社区的旧村改造,建成20个特色小镇,约10余万农民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社区的综合环境得到全面优化。城阳审计持续加大对旧村改造项目的监督审计力度,仅今年1-8月份审减旧村改造投资1.2亿元,节约了大量资金,为居民降低了购房成本,得到百姓的好评。通过审计,及时发现了旧村改造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招投标;未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审计;高息借贷开展旧村改造导致成本过高;部分社区干部贪污、挪用拆迁款等一系列问题,并从制度层面、管理环节等深入分析成因,提出针对性建议,得到区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城建等部门迅速联动,相继修订出台了《城阳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旧村改造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城阳区旧村改造业务会计处理指南》等文件,完善旧村改造全过程监管。
一是严把立项审批关。旧村改造项目必须先立项、审批,后依规划建设,坚决杜绝社区未经审批私自建设或自行违规调整规划的情况。
二是严把招标关。要求对参加我区旧村改造安置房建设招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严格资质检查和业绩考核,并对招标的评标、定标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是严把建设及成本关。明确了旧村改造的建设标准、建设成本及费用标准并严格实施,并突出建筑节能,严控建设标准和成本,提升资金绩效。
四是明确土地“招拍挂”所得净收益的用途,确保专款专用。旧村址收益无法平衡的社区,可以捆绑部分旧址之外的集体土地作为补亏用地,通过“招拍挂”所得出让金在扣除四项基金、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后,净收益用于平衡旧村改造所需资金。现有土地收益无法实现旧村改造资金平衡的,暂不批准实施改造。土地出让金的分配方案应报区政府研究批准方可实施,社区应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使用资金。
五是构建联动机制。区城建规划、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并纳入年终考核,促使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万海华 纪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