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举办全市基层民族工作者培训班
近日,青岛市民族事务局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市基层民族工作者培训班,来自10个区市民族宗教局的工作人员和29个少数民族人口百人以上社区的基层民族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培训采取授课、参观、座谈的方式,实现了理论与实践、感性认识与理性提升的有效结合。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牛旭东从9个方面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青岛民族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行了讲解和辅导。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实地参观了市南区八大湖街道高邮湖路社区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组织学员围绕如何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一步推动社区民族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方妍为学员做了“当好民族工作四员,夯实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工作基础”总结讲话。方妍局长回顾了青岛市开展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创新的历程,总结了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经验做法,希望区市民族工作干部和社区民族工作者当好“四员”,着力促进各族群众在社区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一是当好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带领社区居民加大对党的民族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主动学习搞宣传,多种形式抓宣传,发动大家齐宣传。引导和鼓励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到社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社区民族团结。二是当好各族群众感情交流的联络员。充分发挥工作在第一线优势,广泛开展与各族群众谈心、交心活动,做到沟通联系在平时,活动开展在平时,谈心交心在平时。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把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三是当好少数民族同胞的服务员。深入了解少数民族同胞的生活需求和基层民族工作现状,在宣讲中服务,在调解中服务,在活动中服务。主动掌握舆情、反映诉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发动社区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增强各族群众的认同感,实现各族群众融入、融合、融洽的目标。四是当好各族群众权益保障的监督员。换位思考少数民族群众正当需求和合法权益,要在工作中监督,在调研中监督,在共建和谐社区中监督。顺势而为温暖人心、凝聚人心、争取人心。引导大家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维权。继续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环境,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强共性,创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