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26.12.2016  17:38

  今年以来,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改善趋势,1-11月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6%,同比升高1.9个百分点;PM2.5、PM10、SO2、NO2浓度为43、83、19、31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6.5%、6.7%、26.9%、3.1%,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青岛市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统一部署指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积极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印发实施《青岛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燃煤污染治理;印发实施《青岛市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提高生态补偿金系数,并将秸秆禁烧考核纳入生态补偿办法;印发实施《青岛市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洁净煤炭替代劣质散煤试点工作;印发实施《关于执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重新修订并实施了《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是燃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219.4万平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109.7%;市区新建燃气管道124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24%,新增天然气用户7.2万户,完成全年计划的120%;淘汰燃煤锅炉41台,完成全年计划的205%,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5个,完成全年计划的162%;全市配送到户的清洁煤炭总量约4万吨,通过洁净煤炭的替代,实现青岛市二氧化硫减排量580吨;依法劝离占路销售散煤商户35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取缔占路销售散煤的煤炭销售点2处,现场清退运输散煤行为24起,暂扣拒不整改的运输散煤小型货车2辆,散煤3900余千克。

  三是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共检查市内三区工地1445个次,督查区市工地124个次,对35个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进行了处罚,罚款73.9万元;其他区市共检查工地4946个次,罚款91.4万元;加强裸土绿化工程,全年共完成裸露土地绿化189.4公顷;市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100%,次干道机扫率达到91%以上;完成15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

  四是机动车污染防治不断强化,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销售国V车用燃油,保障油品供应;共查实有奖举报黑烟车147辆,向举报人发放奖金14700元;检查加油站2989家次、车辆6万余辆,处罚192辆。

  五是工业、服务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全面展开,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133个、餐饮单位油烟治理165家、汽修企业喷漆废气治理52家;在董家口新建抑尘墙300米,董家口2号回填区建设抑尘墙240米;积极推进船舶岸电推广应用,青岛港船舶低压岸电已建成使用的泊位共32个,船舶高压岸电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