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局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日前,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严格规定程序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和信息沟通报送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互动格局,畅通监管渠道。规范工作流程,细化量化各项指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监督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二是实行规范化监管。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提高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性。按照《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规定,严格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依据标准和申证条件对食品企业生产环境、管理制度和生产过程控制等进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风险易发、高发、多发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结合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加大飞行检查工作力度,制定针对性措施,集中整治。对问题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负责人及时约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对法律法规明确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属于停产整改的企业,必须停产,限期整改完成;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改的,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应当吊销许可的,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置。加强企业监管检查档案和信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完善监管档案。完善后处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山东省食品抽样检验后处理工作规范(试行)》,严格工作程序及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沟通交流,确保后处理时效。落实食品召回制度,严格按照三级召回的时间节点控制,做好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工作。
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不断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针对性,保质保量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做到发生紧急动态、重要事件,发现重大情况、重要线索第一时间报送,特别是舆情报送不能延误,更不能瞒报或不报。不断提高媒体应对能力,加强舆论引导能力,更具亲和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回复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桩桩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