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后督察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18.03.2016  11:07

  为有效解决重罚款、轻纠错甚至以罚代管等问题,按照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的有关要求及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执法后督察专项行动 。

  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对759起环境违法问题实施后督察。其中,大部分已整改到位,此次后督察行动成效显著。对少数逾期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将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个别逾期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等措施,有效推动、督促环境违法企业整改到位。

  青岛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始终把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作为全面加强全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来认真抓好抓实。同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常态化。将环境行政后督察结果作为对企业进行环境信誉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通报发改、金融等部门。对有重大影响或造成严重污染的环境违法案件,监察支队将制定专项后督察工作方案并同步实施专案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