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认真抓好信访网“一体化”工作落实

24.09.2016  00:06

  为减少信访事项重复交办、多头交办,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切实服务群众、方便基层,青岛市信访局出台了《青岛市进一步推进信访网“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

  青岛市环保局根据实施方案,及时了解依托市信访信息系统平台,通过完善平台功能,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信访事项“一个单位”  牵头,“一个流程”、“一套规范”办理,减少市级层面重复、多头交办和督办,减少责任单位重复办理和多次反馈,推动形成“办理责任明确,工作程序规范,信访信息共享”的“一体化”工作机制。信访人通过信、访、网初次向信访工作机构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原则上最先登记受理的处室为首办责任处室,负责该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和协调督办。对本级受理办理和上级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条例》及国家关于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开展工作。信访事项的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要在网上及时向信访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对群众通过信、访、网等渠道反映的信访事项要全部登记录入到市信访信息系统中,做到基本信息齐全,应录尽录,杜绝体外循环,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