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首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接受公众监督

03.03.2015  11:09

    2日,青岛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布了首份环保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共涉及行政审批13项,行政处罚9大项274小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12项,其他事项18项。清单公布之后,接受公众监督,严禁清单之外再增设。

  记者了解到,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要求,明确这59项权力事项后,各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清单以外行使权力,严禁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的发生。市环保局将对权力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职责变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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