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药安全治理30条措施成效明显

27.02.2015  11:18

  青岛市食药安全治理30条措施实施以来,作用发挥明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食品和药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6.5%和99.05%,守住了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是基层力量显著增强。监管队伍从684人增加到1660人,其中有1372人配备到区(市)执法一线,基层执法力量比体制改革前增加了2.7倍。在镇(办)一级,建立了136个食药所;在村(社)一级,全市6000多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都建立了协管员队伍,实现了“三级政府、四级组织”监管网络的全覆盖。此外,在抚顺路、华中路和城阳三大批发市场设置了市场监管所,实施专人驻场式监管;在全市93个涉农镇(办)建立了农产品监管中心,每个中心配备不少于4名监管人员,专职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对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把执法办案作为监管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明确执法办案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区、镇和监管人员,市政府每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一年来,全市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987起,罚没款3741万元。加强行刑衔接,积极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公安机关采取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343人,同比增长198%。实施抽检结果批批曝光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473家单位在多家媒体给予了公开曝光,并全部进行了处罚;建立了和媒体的协作联动机制,与媒体联合查处和报道了一批大案要案,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

  三是探索出具有青岛特色的监管模式。实施了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一年来共收取质量保证金769万元。制定了退市政策,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三次不合格,在商场超市抽检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目前已对20家供货商实施了退市。对全市3650家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制定出台了小餐饮监管工作意见,全市6030家小餐饮单位中获证5058家,取缔702家,持证率达到94.9%。推行了药品连锁企业远程审方模式;将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1712家药店纳入网上平台管理,实现了流向可追、问题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