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排查危化品企业 非法项目坚决取缔关停
青岛新闻网8月20日讯 8月18日,青岛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立即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对于非法建设和严重违法的项目,要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
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检查存放的危险货物是否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与周边重点目标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料是否混合贮存;爆炸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是否露天存放;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和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贮存等问题。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市民如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也可拨打12350举报。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货物港口要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建立危险化学品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港口内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完善危险货物堆场可燃、有毒检测报警设备设置,做到数量充足、覆盖全场和检测及时、灵敏可靠。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按照我市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安全合理选址,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坚决防止盲目投资、盲目发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项目安全准入关,对不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立即停建,对于非法建设和严重违法的项目,要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
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防区内企业涉及危险品的数量、种类和危险特性,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每年至少两次组织企业进行联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作用的同时,依托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门装备和物资。(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