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棚改"创新拆迁补偿安置 消化商品房库存

02.08.2015  13:10

    青岛在棚户区改造中,创新拆迁补偿和安置方式,既让拆迁居民在最短的时间里住上了新房,又有效消化了市场商品房存量房源。

    在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街道,1110户棚户区居民刚刚完成了搬迁。补偿方案提供的是货币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两种方式。虽说没建安置房,不过拿到补偿款的居民却能很快搬进新房。

    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街道居民鞠秀兰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记者,自己原先房子比较旧,是六十年代的房子,大家伙是7户一个茅房,要没这个政策,自己买不上房子。

    根据青岛市出台的补偿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居民选择异地房屋安置并签订协议的,给予每户6万元的奖励;居民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货币补偿金5%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足6万元的,按6万元计算。补偿办法还增加了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也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