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青岛殡葬窝案5人被公诉 7家空壳公司套取2000多万
季蓉受审画面(资料片)
近日,青岛检方公布消息称,今年10月份,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副所长在内的5人因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提起公诉,而此前,该所计财科副科长已因同样罪名被判刑。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殡葬管理所成立了7家销售殡葬用品的空壳公司,套取国有资产近2400万元,其中的1400余万元被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
经营骨灰盒单位多次行贿
今年10月22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消息,2015年6月19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原所长高建国、副所长丁炳山、原计财科科长王良、出纳周和平、刘蕾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受贿案向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注意到,该单位计财科副科长季蓉因同样罪名,于2014年11月7日便被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其案件目前已宣判。
根据公布的刑事判决书,记者注意到,先后共有三家单位对季蓉行贿,贿赂额为44000元。记者发现,行贿单位均为殡葬行业的关联企业。其中,为感谢中标殡葬管理所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项目中的消烟除尘设备,山东省高密市蓝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李某共送给季蓉现金10000元和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用于其个人消费。
在另一笔受贿款中,记者注意到,供货商苏州古城红木雕刻厂为感谢季蓉在结算货款过程中提供方便,该厂经理叶某共分三次送上现金23000元,用于季蓉个人消费。记者检索发现,苏州古城红木雕刻厂为专业生产各类高中档骨灰盒的企业。
7家空壳公司套取2000多万
记者发现,季蓉除了受贿罪,还犯有私分国有资产罪,而这一项犯罪,则是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副所长等人伙同季蓉的共同犯罪。
根据判决书,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经青岛市殡葬管理所所长高某、副所长丁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决定,安排时任青岛市殡葬管理所会计的季蓉,通过供货商浙江省温岭市盛达园林石雕有限公司负责人毛某,先后在浙江省注册成立了温岭市海兴工艺品厂、温岭市艺德工艺品厂等七家空壳企业(以下统称“温岭公司”)。
为套取资金,根据殡葬管理所要求,各供货商均需通过“温岭公司”进行结算,经“温岭公司”加价后再销售给殡葬管理所。通过上述方式,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共套取国有资产近2400万元。
记者注意到,套取的国有资产中,有一大部分都被以福利、补贴的名义发放给了单位职工。其中,近789万元借发放福利或补贴的名义,分配给单位全体职工。该所还多次动用公款购买了多家大型商场近107万元的购物卡,以节假日补贴名义私分给单位全体职工。
根据判决书,青岛市殡葬管理所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合计1400余万元。
类似窝案频发墓碑加价八成
记者注意到,殡葬系统类似的窝案还曾在珠海市爆发。如去年珠海市检察机关查处了珠海市殡葬系统职务犯罪窝案10件12人,该窝案涉案金额超过420万元,个人受贿最多的高达155万多元。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是珠海市民政局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负责市殡仪馆和合罗山、仙峰山两个永久性公共墓园的管理和经营。大到墓园石料、棺木购进,小到骨灰盒采购、鲜花配送,殡葬服务中心大大小小负责人无不雁过拔毛、中饱私囊。
法院查实,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原主任刘高源受贿49万元,珠海市殡葬管理处合罗山墓园办公室原主任、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原馆长曾宪飘受贿155万元,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原副馆长卫来想受贿52万元,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服务部原主任白景亮受贿60万元,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仙峰山墓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骆来东受贿52万元。
据刘高源交代,整个殡仪馆的鲜花采购价格不固定,“这个定价随意性是很大的”。而刻墓碑样板,“市面价一个4000元的话,我们卖给市民一般要加价80%卖到7200元”。最终,刘高源、曾宪飘获刑10年,卫来想、白景亮获刑6年,骆来东获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