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鑫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04.2016  12:00
 

青岛鑫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16年4月8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叁年。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4月18日

 

  抄送:青岛市文化市场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