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青岛首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受理
11.09.2017 14:4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记者了解到,高思海环境污染案是青岛市区内首例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高思海等人经营的无名除锈酸洗厂,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环保审批手续,将盐酸污水未经环保处理直接排放至车间北墙外的两个污水池内,且污水池未经防渗处理,酸水已溢流或渗漏至地下土壤。2015年12月,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高思海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案犯俞志洪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件宣判了,犯罪分子也已伏法,但15吨多废酸渗漏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排污行为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失,不能由无辜的受害者承担或由政府买单。”城阳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谁污染、谁修复”原则,环保部门和检察机关决定向高思海等人提请公益诉讼,让其修复土壤应有功能或为修复买单。根据有关规定,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主体,对高思海环境污染案土壤修复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开创了青岛市环境污染司法救济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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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170910/Articel02004MT.htm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1.09.2017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