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韭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25.12.201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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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5〕85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韭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有关单位,有关质量检测中心:
  201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强化“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底,在全省专门开展一次韭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抽查,各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坚守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确保“两节”期间韭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认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韭菜是“两节”期间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喜爱的重要菜篮子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时机,不择手段谋取利益,质量安全风险增加、问题易发多发。各地要把“两节”期间韭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大局意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全程监管,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扎实开展韭菜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抽查,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韭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引发社会热点问题。
  二、加强风险排查,重点整治突出问题
  “两节”期间,各地要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围绕影响韭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韭菜生产基地隐患排查,实行乡级普查、县级巡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做到生产基地重点查、示范园区逐个查、散户生产全面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确保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要将韭菜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生产规模、产品上市去向全面登记在册,确保产品可追溯,流向可追踪。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实行经营门店查记录、生产厂家查批次、活动营销查来源,采取产品查标签、标识查含量、成分查添加、经营查台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严查和曝光一批大案要案。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深入韭菜生产田间地头、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指导督促广大农户和生产经营企业规范韭菜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规范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杜绝韭菜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把产地准出和投入品采购关,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
  三、开展监督抽查,切实做到检打联动
  为加大“两节”期间韭菜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力度,省厅研究制定了《2016年“两节”期间韭菜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两节”期间韭菜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方案,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针对近年来监测、检查、投诉举报发现的隐患以及往年“两节”期间反映的突出问题,既要抽查集中产区生产基地、示范园区生产的产品,也要抽查分散产区散户生产的产品;既要抽查普通产品,也要抽查“两节”期间热销的无公害产品,无公害产品所占比例不应低于20%。韭菜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属执法性抽查,各市农业局和承担任务的检测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立即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请各市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两节”期间韭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总结报省厅质监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郭文静  范作军
  联系电话:0531-67866091  6786639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两节”期间韭菜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