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推30项惠民新政 省内户口自愿迁移
02.07.2015 10:48
本文来源: 半岛网
11项审批办理提速,身份证发放周期最快15天
金融机构安防设施建设许可办理缩短10天。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采取提前介入、现场指导、主动服务等方式,促进安防设施一次达标。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审批时限3天。对建筑工程等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缩短为2个工作日。
典当和爆破项目审批缩短5个工作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3日办结。除法律明确规定须到从业单位现场检查情况外,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由法律规定的10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办结。
网吧审批10个工作日。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时限由法律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等级保护审批办理时限缩短3天。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设、运营的信息系统实行等级保护,需要审核、备案的,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周期缩短20天。济南、青岛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周期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省内其他市发放周期缩短至20个工作日。
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证办理5个工作日。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办理居留证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签证或延期的,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特殊情形出入境证件办理只需2天。对符合出国境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情形的,公民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出海边防证件当场办理。对出海船舶户口、船民证等出海边防证件,一次办理10人以下的,当场办理;一次办理10人以上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
实行边境通行证随到随办。年满16周岁公民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和单位证明,到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边境通行证,符合申办条件的,随到随办;企事业单位一次申请办理10人以上的,2个工作日办结。
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
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凡在山东登记的机动车(大型载客汽车、校车除外),可在省内任一具备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机构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本省机动车需在省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可通过所在地公安机关车管所或“网上车管所”申请委托办理。
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推行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异地考试制度,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自主预约考试,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自主选择考试地点。
交通违章罚款网上缴纳。依托互联网建设全省统一的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sd.122.gov.cn),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网上信息查询、公告、业务预约、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提供交通违法告知、交通违法罚款缴纳、积分预警、交通安全提示等服务。
车驾管业务自助办理。在交警队、车管所业务大厅、4S店、较大社区等地点,推广安装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终端,实现交通违法自助查询和处理、车驾管业务自助办理。
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开通消防审批绿色通道
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精简公安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涉企行政审批服务,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大厅与各级政府行政审批平台对接,实行治安、消防、边防等警种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开通重点建设项目消防审批“绿色通道”。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行专人跟踪指导;在工程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提前介入,提供技术指导,组织专家评审;对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分项目、分阶段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取消对安防工程检验机构的授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引导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社会检验机构,参与安防工程检验工作。
建设工程检查、验收实行合并审批。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场所,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审批。
“三小场所”建设施工取消安全检查。取消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消防产品不再由消防部门委托检验。取消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审批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取消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及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作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前置。
车驾管业务预约登门服务,省内户口自愿迁移
车管业务预约登门服务。在设区市的车管所开通企业大宗业务办理,集中受理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纳税企业办理大宗车驾管业务;对拥有30台以上从事物流运输、营运车辆的企业,提供预约登门服务,集中办理机动车牌证及驾驶人审证、换证、补证等业务。
省内户口自愿迁移。为企业员工落户、居住提供便利,除济南、青岛外,省内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地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省辖设区市自愿迁移户口;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可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在本地自愿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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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2015 10:4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