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广新局确定2015年13项文化创新工作

05.01.2015  17:02

1. 积极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指导全国试点单位市群众艺术馆,全省试点单位市图书馆、市美术馆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探索推进法人治理体系建设,组建理事会,为全国和全省同类单位实现法人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供经验。

  2.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 制订《济南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制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初步建立科学、规范、适用、易行的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地开展公共文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3. 扶持100个特困村文化大院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扶贫解困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扶持100个特困村文化大院建设,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4. 组织县(市)区开展群众文化交流活动。 选拔各县区优秀群众文化剧(节)目和非遗项目,开展区域交流巡演活动,让市民群众欣赏到各具特色的地方优秀群众文化节目。

5. 提升群星艺术团合唱队伍。 扶持市群众艺术馆群星艺术团合唱队伍,组建、提升中老年、儿童等合唱队。适时组织全市合唱展演、比赛。

6. 推进基层文化业务培训常态化。 充分发挥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专业艺术院团人才优势,分层次分批次对全市基层文化工作者和文艺骨干队伍进行培训,2015年至少组织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文化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7. 积极争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永久落户济南。 填补济南市无永久性国家级文化会展品牌的空白。

8. 打造公益演出活动品牌。 市属艺术院团每年300场公益活动统一管理、统一冠名。剧(节)目实行“菜单式”管理、“点单式”服务,打造公益演出活动品牌。

9. 推动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督促市属艺术院团进一步拓展演出市场,努力完成年度不低于1000万元演出收入目标。同时通过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人才服务等渠道,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设计开发有文化特色的纪念品。

10.  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 鼓励上网服务企业探索多种业态经营模式。本着企业自愿 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推荐原则,在各县(市)区选择1至3家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11. 成立济南影院联盟。 指导城市影院发起成立济南影院联盟,实行行业组织自律。同时,市、县(市)文广新局建立“巡查”制度,对行业组织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对采取不正当手段搞恶性竞争,严重干扰破坏电影市场秩序的行为,实行“亮牌”警示,逐步实现城市电影市场从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的转变,确保济南城市电影市场健康发展。 

12. 推广建立济南文物重点县(市)区电子监控平台。 进一步完善长清区文物安全防护监控平台,初步实现 “对田野重点文物进行电子集中监控、巡查”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逐步建立济南文物重点县(市)区电子监控平台,确保全市野外文物安全。 

13 、开展“文化创新年”活动。 在局系统开展“文化创新年”活动,推进文化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形成新的文化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