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安20项新举措护企惠民
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无需再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停止收取户籍证明工本费和户口簿变更费用;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受理及审批权限,下放至活动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7月7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该局金盾护企20项新举措出台,自即日起实施。
严打涉企违法犯罪,让企业“少担心”
■开展涉企治安秩序整治。深入摸排、严厉打击控制行业市场的市霸行霸以及插手重点工程和交通运输、建筑工地、餐饮娱乐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设立打击经济犯罪24小时法律服务、举报电话。白天:0531—85083213,节假日和夜间:0531—85083200。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让企业“少费事”
■取消部分消防行政审批前置。取消“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取消“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前置。
■取消部分消防行政审批。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无需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无需再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
■简化出入境申请手续。年满16周岁的本省户籍居民(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我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免提交户口簿。
■取消部分户籍收费项目。停止收取户籍证明工本费(每张5元)和户口簿变更(含并户、出生申报、变更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服务处所)费用(每次5元)。
缩短办理审批时限,让企业“少等待”
■缩短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时限。
■缩短市外迁入落户办理时限。
■缩短金融机构建设方案、工程验收行政许可审批时限。
■缩短爆破作业、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时限。省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爆破作业项目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下放审批权限,让企业“少跑路”
■下放部分户口受理、审批权限。
■下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权限。
■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登门办理身份证服务。
■下放大型群众性活动受理审批权限。将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受理及审批权限,下放至活动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预计参加人数5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受理申请的日期由活动举办日前20日提至活动举办日前10个工作日。
扩大服务范围,让企业“少犯难”
■建立专业警种服务重点工程建设。
■健全完善民生警务平台运行。
■开辟外籍人士,港、澳、台籍人士车驾管绿色通道。
■实行临时牌照远程核发。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4S”店临时牌照远程核发系统。
■提供企业预约上门车驾管服务。对5辆以上机动车注册,20辆以上机动车查验、报废以及20个以上驾驶证换证业务的车驾管业务,企业可向车管所提出预约上门服务申请,经省交警总队报备后,按照预约时间上门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