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未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备案办事指南
办事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申报范围: | 企业投资项目(未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备案 |
申报条件: | 企业投资项目(未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备案 |
办理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4、《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 6、《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实施细则》 7、《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 8、《济南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号通”运行管理办法》 |
办理所需证件: | 1、备案申请表(2 份)。 2、总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1 亿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3 份);总投资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简介(3 份)。 3、由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1 份);节能登记表(3 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新设立企业尚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需出具出资方关于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复印件2 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 份)。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同时提报济南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申请书,包括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2份)。 6、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应同时提报申请书、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简介)和项目位置示意图(1 份)。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查—处室负责人复核—领导签批—窗口发件 |
办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
办理期限: | 3个工作日(不含需要有关专家论证评审时间)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
咨询电话: | 0531-86561776、86561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