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取消9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

15.08.2016  11:05

近日,山东省政府审改办发出《关于清理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的通知》,明确取消9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保留或暂保留22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通知要求,今后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已取消市县审核环节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擅自要求市、县进行审核;对行政许可事项暂保留的市县审核环节,要持续进行清理规范。

此次取消的9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省国土资源厅等11个部门。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的事项66件,占七成多;其中,除“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外,其余全为外商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包括外商投资汽车、中小型主题公园等项目核准。涉及其他厅局的事项,包括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许可等。

此次保留或暂保留的22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审核环节,40项是由法律法规设定的,85项是由国务院部委设定的,100项是由省直部门(单位)设定的。

为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省政府审改办最近还决定,自8月开始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阶段性“回头看”,重点解决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和“中梗阻”“自由落体”等问题。省直部门和各市自查及整改情况,分别于8月底前和9月中旬前反馈省政府审改办。省政府审改办将组成督查组,赴有关部门、重点行业和部分市进行实地专项督查。对虚报瞒报等现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及时整改的突出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书。

省直部门审改“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包括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省政府自己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严控新设许可情况,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外公布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等7项。各市审改“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包括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市政府自己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等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