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档案局公布取消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

27.01.2016  10:22
      根据郓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县级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郓审改办发〔2016〕1号)文件,郓城县档案局2016年1月20日公布取消档案行政管理机构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其中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2项:一是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批;二是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的档案审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4项:一是已到期归档电子文件销毁审批;二是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审批;三是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四是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档案局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将认真做好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审批部门会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调整为其他类别的行政权力事项也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切实做好事项日常运作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郓城县档案局 张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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