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顺风车还能搭乘吗?济南客管中心:只要收费就按黑车查处

13.10.2015  11:27

  交通运输部10日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营运服务。但交通部同时表示,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什么是运营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又该如何理解?滴滴目前所推行的顺风车服务还会继续吗?对此,济南客管中心认为私家车做顺风车只要收费就属于运营;滴滴则认为“有偿拼车”≠“营运”,分摊油费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记者张舒

  济南客管中心:收取费用就是无证经营

  今年7月份,济南客管中心就对滴滴顺风车进行了定性,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车辆,将和专车一样被视为“黑车”进行严打。“只要涉及到费用问题,都属于非法营运。”客管中心负责人崔冰表示。

  客管中心认为“有偿拼车”行为是“非法营运”的理由是:“有偿拼车”过程中有着金钱交易行为。而金钱交易行为是营运活动的主要特征之一。如果收取了费用,就一定存在着交易活动。“有偿拼车”车主收取费用,为搭乘人客运提供服务,但是没有办理相关证件,是无证经营,是典型的非法运营。

  济南市交通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一直在大力查处非法营运,其中就包括接入专车平台的私家车。截至10月8日已经查扣289辆非法营运车辆,其中包括65辆网络预约专车。

  滴滴公司:“有偿拼车”≠“营运”

  “‘有偿拼车’”过程中虽存在‘金钱交易’,但本质是分担成本,与‘经营行为’不同。”昨日,滴滴公关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顺风车并不存在盈利或利润之说,仅为车主与乘客双方对于路程油费的分摊,所以不能简单的定义为“非法营运”。

  “‘营运’的目的是获得利润。拼车是车主顺路捎带同路人的车辆,它不以营运为目的,不是专门送客,只是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了其他人;即使车主在搭载他人的时候也收取了报酬,但这个报酬只是用来弥补自己的成本开支,与经营性收入具有本质上的不同。”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滴滴顺风车已经在全国338个城市中上线,拥有550万车主和840万乘客。其中,济南注册的顺风车主有6万多人,顺风车行程定价为每公里1.2元起,根据路况不同额外加收一部分时间计费。这的确与交通部规定的顺风车仅限分摊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有细微区别。

  顺风车主:顺路搭车不以营运为目的

  “拼车是因顺路才会有搭车,它不以营运为目的,不是专门送客,只是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了其他人;即使在搭载他人的时候也收取了报酬,但这个报酬只是用来弥补成本开支,与经营性收入具有本质上的不同。”私家车主郑先生告诉记者,从滴滴顺风车登陆济南以来,他就一直使用软件接单,至今已经接了280多单。

  “车主为了给搭乘者提供方便,时间、油耗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车辆成本也必然会增加,即使付费,也仅用于补贴行车成本,并不是期望获得超出本身驾车正常损耗以外的经济利益。”在这其中,他还没有遇到过收费纠纷,“因为软件会在叫车前自动显示预估价格,乘客也觉得可以接受、比出租车便宜才下单,双方是自愿共乘。”

  乘客:更省钱省事儿,不希望消失

  人民网曾针对“拼车”话题做过一个专门的调查,发现有九成的职场人士愿意拼车,而且高达四成的职场人曾经拼过车。其中在参与调查的近6000名职场人当中认为“拼车”过程中给予车主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互利互惠做法”的占到91%。

  “有了顺风车,上下班确实比以前更省钱省事儿了。对于大家都认可的事情,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最好不要简单粗暴的直接拉黑。北京允许私家车拼车合乘,顺风车其实也是一种拼车合乘,不应该被简单的判定为‘黑车’。”市民张先生说,自从有了顺风车,他几乎再也没有打过出租车。

  对于支付车费是否属于非法营运,张先生也有自己的看法。“法律都认可了得益者向施惠者支付必要费用的正义性,像出租车司机送还乘客遗失的物品,索要误工费乘客也能欣然接受,为什么乘客搭车就不能支付报酬呢。”

  专家观点

  “政府应明确价格标准”

  “非法营运的前提必须为经营行为,而顺风车并不是经营性的。顺风车车主都有正当的工作,在上下班过程之中带人,这种偶尔的行为属于互帮互助的性质,并非经营行为。”昨日,有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政府鼓励市民拼车出行,但对拼车的管理相对模糊,因此也让很多黑车司机混入其中,所以监管部门才会大力打击。

  但他同时表示,政府应针对拼车、顺风车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比如拼车价格管理,虽然《意见》要求进行合理成本分担,但如果只是分担成本,估计很多车主不愿意与陌生人合乘。如果允许稍高的费用,但高多少才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