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食药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16.06.2015  10:16

      一是健全完善机制,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淄博市局机关行政编制达到63名,列全省第三位,全市食药监管队伍由395人增加到992人,为改革前的2.4倍,其中基层一线人员占79.1%。在全市88个镇(街道)设立89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在全市3384个农村和城镇社区招聘协管员3473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得到壮大,尤其是乡镇新增设了监管机构,推进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目前,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配备率达到万分之二点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注重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加强镇办监管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基层监管所的建设标准、职责、经费、装备和村居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市、区县、镇办、社区四级监管体系初步建成。
      二是科学划分监管事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眼于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合理划分了市、区县、镇三级监管事权,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和备案、监督检查、稽查办案等46项事权作了明确界定。深化落实“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鼓励基层大胆创新,探索实行了“分区综合监管”、“片所结合”、“县乡联动”等监管模式,推动由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监管力量下沉一线。市、区县、镇(街道)全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淄博市食安办印发《2015年全市“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去年以来全市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多、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经过分析评估,组织开展剧毒高毒农药使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餐饮服务、肉及肉制品及水产品质量六大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96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业户13216户次,查处违法案件708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4件,侦破犯罪案件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罚没款237.8628万元,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业户17家。为确保上市食品质量,进一步加大质量抽检频次和密度,今年以来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579个批次。
      四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积极参与全市科技活动周宣传,通过“安全用药月”、“守护舌尖安全”整治等重大活动,突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贯,上半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6000余次。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19个部门参加并开展13个主题日活动。积极融入全市社会治理大格局,淄博市食安办、市综治办出台《实施意见》,将食品安全监管融入社会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即:把食品安全监管要素纳入网格化管理工程;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关键点纳入信息化建设工程视频监控范围;把备案许可等服务纳入镇办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食品安全窗口。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划转人员到位后,采取“大讲堂”、“小课堂”、专题讲座等方式,市局领导、科长带头讲课,全员参与,分层次对干部队伍进行培训;在组织参加省级培训的基础上,与淄博市委组织部联合,分期分批举办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班和全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骨干培训班,培训271人。划转了27名工作人员和部分检测设备,通过了食品扩项评审;积极争取国家食品检验能力建设项目;与山东大学药学院等院校开展学术交流,提高检验水平。今年6月29日至7月5日,将组织在北京大学举办为期7天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环节监管知识、风险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大专项经费投入,保障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和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淄博分中心建设,力争把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涵盖“四品一械”检测、辐射周边地区的区域性检测中心。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在设备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增强硬件建设能力。今年全市共投入560.845万元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其中食品安全检验抽验专项经费投入达333.8万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装备投入达177.665万元,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投入达49.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