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亚洲水产及冷冻食品展暨山东品牌农产品东京展承办单位进行公开评审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境外展会项目》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自办类境外展的质量水平,更好地体现山东形象,现对亚洲水产品及冷冻食品展的具体承办单位进行公开评审,具体事项如下:
一、展会项目概况
1、名称: 2016年亚洲水产品及冷冻食品展暨山东品牌农产品东京展
2、时间:2016年3月8日-11日
3、地点: 日本东京
4、项目概况:2016年亚洲水产及冷冻食品展暨山东品牌农产品东京展,是我省与日本能率协会合作,为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提高农产品在日本市场份额在首届亚洲水产及冷冻食品展上同期举办“山东品牌农产品东京展”,同时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推介会活动。展览会将进行统一特装布展,标准展位47个(每个标摊9平方米),山东农产品形象展示区1个(18平方米)。在组织企业参展的同时,3月8日下午将举办示范省专题推介会邀请日本农业机构,日本进口企业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等120余人参会。
二、承办单位资格
1、拥有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办单位资格。具有展览会或交易会特装布展资质,有国际展览装饰工程经验,并具有相关认证的文件。
2、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展览设计、展览项目实施的相应资质,并具有独立签约的主体资格。列入省商务厅2016-2017年度重要展会服务入围定点单位的优先考虑。
3、有在境外独立或合作举办展览的综合实力,具备邀请相当数量外商和邀请展会举办国有影响力的展会嘉宾的能力,近几年有在境外独立举办类似展览经验的优先考虑。
4、企业有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2012年至今的设计施工项目中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五年内无违规、违法现象。
5、具备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具备在指定地点、按时、按图纸、保质完成施工项目的能力。
三、承办要求
1、承办单位须独立在境外或与具备条件的合作方举办自办展,并获得我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的办展同意函。
2、具备独立的招商能力,能够保证专业买家的质量和数量。
3、在展会举办当地,具有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具备丰富的国际展会运作经验,并受到当地权威机构的认可。
4、具备丰富会展经验和较强组展能力的专业团队,有多年与国外著名国际展览公司合作的经验,有专业展会组织渠道和广泛的涉外接待服务经验,无违法不良记录。
5、须能落实规定时间内的符合展览要求与数量的展馆,完成境外招商、境内招展、宣传推广、展位特装设计、搭建施工、展品运输及布撤展、宣传画册印刷及发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推介会的会议组织工作,包括会议场地租赁、会议客商邀请、同传翻译等各个项目环节,整体方案应切实可行,高效务实。
四、技术要求
1、提供效果图和施工图:整体现场效果图、俯瞰图及施工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展区设计要力求大方、简洁、高雅,突出山东形象。
2、提供预算方案:总价包括设计费、特装搭建、材料、运输、施工等费用,不含展馆收取的电费和管理费。报价应包括各项工程,会务及服务内容的单价及总价的详细报价单,并注明基本尺寸和装修用的材料。装修材料必须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保障参展人员和采购商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确保展会安全举办。
4、施工合作单位需要具备当地展会施工资质,施工符合当地质量规定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五、时间安排
1、请参加评审的单位在2月23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1式6份方案资料(包括资质证明、报价单位、效果图、施工图等),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将不列入评审范围。方案资料须单独密封,评审当天现场开标。
2、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方案资料进行评审后,最终确定承办单位。
3、评审时间地点:2月24日14:00-16:00,山东省商务厅733会议室(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六、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贸处 王婵
电 话:0531-89013703
传 真:0531-89013890
山东省商务厅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