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食药监发〔2015〕31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提升各级各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为《食品安全法》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坚持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省局任务。
(1)在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在省级主流媒体和省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专业知识和重要措施(责任处室:宣传应急处、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2)组织印发宣传资料。统一设计和印制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宣传画和宣传彩页,指导各地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张贴或向公众免费发放(责任处室:法制处、宣传应急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3)丰富宣传形式和载体。聚焦食品从业者、消费者关注重点,制作《食品安全法》宣传短片,在省级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大众网、齐鲁网、省局网站以及各市、县监管部门网站进行投放。依托“山东食品药品”微信和山东食品药品监管微博平台,定期推送《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内容(责任处室:宣传应急处、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4)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在《大众日报》和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网站刊登“《食品安全法》有奖知识竞赛试题”,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法律知识竞赛(责任处室:法制处、宣传应急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2.市、县监管部门任务。
(1)积极协调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站等媒体,采用知识竞赛、板报、讲座、研讨会、现场咨询、彩信、微动漫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2)督促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牌、标语)、设立宣传专栏、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片、播放LED滚动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在企业、社区、学校、公交车站、公交车、旅游景点、饭店等人员密集区张贴食品安全宣传画和公益广告,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手册。
(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推动当地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活动,促进媒体真实、公正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在年初确定的各类培训计划中增加《食品安全法》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全社会各层面的《食品安全法》分级分类培训,确保每名监管人员法律培训不少于10课时,确保持证食品生产经营者都接受法律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1.省局任务。
(1)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两期“新常态新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培训对象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省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责任处室:人事处、办公室、法制处)。
(2)举办食品安全监管师资系列培训。分别举办全省法制及业务骨干、食品生产监管师资、食品流通监管师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业务骨干、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等培训班(责任处室: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3)举办基层监管实务培训班。分片区对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监管所骨干人员开展基层监管实务培训,每个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人,每个乡镇监管所1人,共计培训约2000人。重点培训法律规定的监管职责、监管方法等内容,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责任处室:人事处、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4)举办全省重点企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分别组织全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等单位的法人代表,分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责任处室: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监管处、保化处)。
(5)举办全省新闻媒体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班。组织中央驻鲁、省级和各市主流媒体从事食品安全宣传报道的记者,参加《食品安全法》解读培训(责任处室:宣传应急处)。
(6)组织全系统食品安全法考试。10月1日前,组织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网上考试。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办理执法证的依据(责任处室:法制处、人事处、科技标准处、信息中心)。
2.市、县监管部门任务。
(1)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组织所属人员参加省局统一考试。
(2)培训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利用省级培训师资,联合各地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
(三)扎实推进法律实施。对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制度“废改立”等工作,为新法全面实施作好充分准备。
1.省局任务。
(1)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新的法律规定,调整省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责任处室: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2)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认真对照《食品安全法》,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责任处室: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3)制修订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出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对有明确执法依据和裁量基准的,做到宽严有据、过罚相当;对裁量幅度宽泛的,进一步细化、量化和规范,严格自由裁量基准;对缺乏执法依据的领域,尽快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责任处室: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4)制定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备案及广告审批等工作程序,做好工作衔接(责任处室: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2.市、县监管部门任务。
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的调整以及行政许可的衔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考核,注重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正确引导公众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三)明确实施步骤。要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划分工作步骤,明确各项宣传、培训内容,把握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宣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通过信息简报、情况汇报、总结报告等方式,准确及时报送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的有关视频、图片、信息等资料。
联系人:法制处,张宗利、张楠;联系电话:0531-88562022 88562023;邮箱: zhangnan @sdfda.gov.cn。
附件:《食品安全法》宣传参考用语
附件
《食品安全法》宣传参考用语
1.学习食品安全法,贯彻食品安全法
2.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4.食安山东,法治先行
5.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6.诚信立业、守法经营
7.食品安全法,连着你我他
8.学法知法守法,珍爱生命健康
9.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
10.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12.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13.坚决禁止食品虚假广告
14.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行为规范
15.贯彻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16.食品安全法,执法的依据、行为的准则、健康的保障
17.加强食品监督检验,把好食品质量关
18、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确保食品安全
19.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20.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21.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22.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23.落实“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
24.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坚守食品安全道德准则
25.德法并举,共治共赢
26.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27.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28.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协同共治
29.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30.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
31.安全食品为大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32.食品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33.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34.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35.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36.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呵护健康幸福小家庭
37.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38.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39.诚信做食品,理性看安全
40.食品安全从严把关,关爱生命责任如山
41.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42.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