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备案事项实行全程网办的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8年 第20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备案事项实行全程网办的公告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的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自2018年5月4日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山东省局)确定对承办的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备案等9个备案事项(见附件)实行网上申报和备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网办方式或现场提交方式办理相关备案事项。
二、申请人选择网办方式的,应通过山东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一次性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网址http://124.128.39.251:9080/sdfdaout),并在网上查询进度(网址http://www.sdfda.gov.cn)。
三、待网上备案终结后,申请人应按附件要求提交与网上申报完全一致的所有纸质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2614,0531-88592673。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程网办备案事项及办理要求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