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火锅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18.03.2015  18:38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生活频道生活帮3·15特别节目报道了济南洪楼大柴门老灶火锅店餐具清洗不净、不消毒、回收“红油”再使用等问题。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规范火锅店经营行为,省局确定在全省开展火锅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查处曝光餐饮单位及产品

  济南市局要立即行动,对被曝光的大柴门老灶火锅店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开展火锅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严查食品原辅料采购、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和掺杂使假及不合格食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火锅底料问题、是否存在火锅底料回收加工工具。

(二)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情况。重点检查清洗消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消毒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消毒设施是否满足用餐需要、餐饮具是否符合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三)严格检查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餐厨废弃物处理是否执行《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处理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地沟油”隐患。

(四)必要时可对自清洗餐饮具和食材原辅料进行监督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立即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迅速查处。

  二要着眼细节,认真对待公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查到底。

三要及时发布检查信息,回应公众关切。

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请于4月10日前报送省局。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省局报告。

联系人:刘国良;联系电话:0531-88562202;传真:0531-8859261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