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安监管“专项整治”让位于“日常监管”

21.03.2015  11:27
在监管常态化的同时,法治化也是一大明显变化。省政府明确提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思维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食品安全监管“五管齐下

  1

  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

  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大对农兽药违禁超限、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集中开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塑化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专项治理

  3

  强化食品市场流通监管

  加快推进流通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尽快实现速检点覆盖全省,完善肉菜追溯体系,严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流入市场

  4

  强化餐饮服务监管

  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和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年底前实现设区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建成

  5

  强化重点品种监管

  加强蔬菜、果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植物油、酒类、饮料、调味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

  近日,省政府下发《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与过去相比,今年在持续强化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之外,重点强调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治理呈现出“法治化”、“常态化”的新特点。

  食品安全监管向常态化过渡

  与2014年的工作安排相比,《安排》的一大变化是“专项整治”一词出现的频率减少。

  2014年的工作安排中,共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肉类、食用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等9类食品明确作出专项整治的要求。而今年更多的提法为强化监管,涉及食用农产品源头、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重点品种等方面。关于专项整治,只是要求“各地针对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多、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范围和期限更具灵活性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这释放了一个明显的信号,食品安全的监管逐渐在向常态化过渡。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丝毫不可放松。”烟台大学经济学教授李晓光说。

  作为基层食药监管工作人员,烟台市莱山区莱山经济开发区食药监管所所长梁茂龙也认为,强化日常监管已经是自己工作的“新常态”。去年以来,烟台市各县市区进行机构调整,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分涉及食药监管的职能机构合一。“这样职责更加清晰,管理也更加明确,任务也更艰巨了。”梁茂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