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姐居住在香港,我想去看望她,请问探亲签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1.01.2016 11:53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您好!依据《公安部进一步简化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手续》的公告,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1.01.201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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