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专版: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

20.05.2015  11:39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进程、历史轨迹和历史命运。在参与并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不仅融入了中国的本土文化,而且形成了中国文化的新传统。其成功的原因,固然是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使然,但文化选择也是一个不可忽略不计的重要因素。广义地说,理论的实际应用本身就是解释,它是一种以实践的方式所做的解释,而任何一种解释都是意义的生成和重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互诠互释的契合过程。

  (一)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无疑是一种深邃而重大的文化现象。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文化特别是儒学如何兼容的问题。考察这个问题,就需要以东西方文化的近代碰撞为历史背景,以传统与现代化的冲突和纠葛为文化坐标,从解释学角度全面深入地探讨本土文化提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期待视野、历史机缘、接受模式,多维度地揭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儒学这一不可剔除的重要变量所发挥的作用。在这个基础上,进而彰显儒学作为中国传统中最有代表性的文化资源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影响和两者会通的可能性。它需要我们从文化原型的层面上比较儒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异同,并将其诉诸文化的时代性-民族性坐标,进行全面系统的比较研究,揭示二者之间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融合的可能性,以超越以往研究中的“体用论”窠臼的限囿。考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建设性对话关系,凸显这种对话所形成的相互建构的积极意义,有利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文化构建提供学理启迪。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早已是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我们所面临的不再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是否可能”的问题,而是“如何可能”的问题。从历史的长时段看,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在中国发挥巨大的实践力量,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历史和文化选择的结果。因为一种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它能够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中国文化对于马克思主义的选择,必然带有中国的期待视野,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也就是经过中国本土文化过滤和重构的过程,其中优秀传统文化构成了一个不可剔除的解释学背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体现在不同的层面和不同的维度。首先是互补关系,即两者在社会功能、学科视野、研究方法等多方面的相互补充。其次是会通关系,即两者之间的相互发明、相互诠释。再次是整合关系,即在互补和会通的基础上,把两者融合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形态,以实现综合创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间在学理层面上存在着彼此的可通约性。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原型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预设之间的同构关系,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提供了形上学依据。中国文化同欧洲大陆文化的亲和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化过程中同中国传统文化之间融合的可能性。

  (二)

  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关系,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视野、不同侧面加以概括。择其要者,我们大致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体认:

  1.拯救意识。

  马克思有其自觉的担当意识和拯救情结,他说过:“科学绝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马克思最喜欢的格言之一,就是“为人类工作”。青年马克思就立志成为一个“普罗米修斯”式的角色,也就是牺牲自己、拯救人类。马克思主义以人类的历史解放作为自己的终极旨趣加以确认并孜孜以求。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同样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儒家讲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种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功夫,无疑体现着儒家的“家国天下”意识和拯救的责任感。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深沉情怀,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高远志向,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宏大抱负……,无不是这种忧患意识和使命感的鲜明体现。应该承认,这种诉求乃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得到认同的深层文化心理原因。

  2.强调实践。

  马克思把自己建立的新哲学叫做“实践的唯物主义”,也就是那种“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他特别突出地强调实践的本质地位和前提意义。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以往哲学的致命缺陷就在于脱离了实践,所以要么陷入唯心主义,要么陷入旧唯物主义,它们都只能局限于“解释世界”。而马克思认为,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所以,他把“共产主义者”和“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看成是同义词。中国传统文化也特别强调“践履”的功夫。孔子教诲人要“讷于言而敏于行”,认为此乃君子之德。在他看来,“巧言令色,鲜矣仁”。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圣外王”之道,要求“内圣”只有落实到“外王”才有意义和价值。老子也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佛教推崇的是“圣默然”。可见,中国传统文化真正信赖的是人的“行动”,而不是人的“言辞”,正所谓“听其言,观其行”。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就特别强调“实践出真知”的道理,他把实践作为人们认识的出发点、认识的动力、认识的检验标准和认识的最终归宿。可以说,对于实践的推崇这一共同立场,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间在根本旨趣上的契合。

  3.人民本位。

  马克思主义有一个由人本学立场到人民群众主体性地位之确认的深化。它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中国传统文化也有一个由“人本”到“民本”的过渡。所谓“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意味着神学观念的衰落和人本观念的兴起。儒家有所谓“民贵君轻”、“民本君末”的思想。《尚书》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贾谊也有言:“民无不为本”;“夫民者,万世之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新书》)。毛泽东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他充分地看到并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地位,指出:“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他提出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毛泽东的这种人民本位思想,既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人民主体论立场,也凝结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论观念。

  4.道法自然。

  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作为其主干的儒道两家,都有其显著的自然主义倾向。梁启超先生说:“中国古代思想,敬天畏天,其第一著也。……故人之于天也,敬而畏之,一切思想,皆以此为基焉。”《易传》有“天垂象,圣人则之”的说法。虽然《易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看似要求君子刚健进取,实则是模拟“天”的“刚健”之象的结果。因此,其中依然隐藏着人道顺应天道的基本文化原型。老子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说法,庄子有“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说法。马克思主义不仅以承认并尊重历史的客观逻辑为其基本立场,而且以追求人与自然的矛盾的最后解决为终极目标。同时,它还认为自然界不过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这种对人与自然及其关系所作的宏阔理解,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基本观念也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和一致性。

  5.辩证思维。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哲学,将其思辨的辩证法改造成为实践的辩证法,它的根基就在于人的存在本身的辩证性质。在马克思那里,分工、私有制所造成的阶级关系及其极化,以及阶级关系的实际地超越,成为辩证法的历史表征形式。据有关考证,“一分为二”最早出现在隋代杨上善所作的《黄帝内经》注中,它融合了《老子》的“一生二”和《易传》的“分而为二”的说法。后来到了宋明时期,“一分为二”的内涵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获得了对立统一关系的完整含义。张载提出“一物两体”的思想,进而主张“仇必和而解”。朱熹认为“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王夫之则在总结前人有关思想的基础上,对“一”与“二”的关系作了较全面的阐释,把“一分为二”同“合二而一”联系起来考察。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遂成为“对立统一规律”这一辩证法内核的中国式完整表述。

  6.知行合一。

  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就在于它不再像历史上的哲学那样是书斋里的思想,不再是哲学家大脑中的思辨游戏,而是变成了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民群众所掌握的强大思想武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中国传统文化追求“知行合一”,讲求“实事求是”,讲究“经世致用”。鄙视凌空蹈虚、反对坐而论道,重视起而施行、主张文德武功,乃是中国文化的基本性格和取向。对于中国文化来说,即使是谈玄论道,也一定要落实到现实人生和现世社会。儒家是这样,道家其实也是这样。佛家看似高蹈空玄之境,实则也是拒绝“顽空”和“断灭空”的。佛教中国化之后,被中国本土文化同化为出世与入世相济的信仰形式,追求的也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统一。这样的文化偏好,养成的“国民常性,所察在政事日用,所务在工商耕稼,志尽于有生,语绝于无验”(章太炎语)。注重经世致用,此正所谓“广大高明而不离乎日用”(陈白沙语)。这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也不谋而合。

  7.真善融合。

  马克思主义承认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客观逻辑,因为“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它是“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但是,历史过程本身又是由怀有各自目的的个人通过自己的自觉活动创造出来的。因此,“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历史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也就是真与善的统一。其实,中国古代的历史观也是集“求真”与“求善”于一身的。中国的历史观有不同类型,有的强调“五德终始”,有的强调“天命”主宰,有的强调“民意”制约,有的强调“圣人”拯救等等。它们虽然不曾达到唯物史观的高度,但在其承认历史的逻辑必然性上,却与唯物史观具有明显的一致性。在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中,历史的演进并不是无序和紊乱的,而是有其“定数”。另外,中国古代历史观认为,历史的演化总是表征为一个由恶到善的过渡和发展的过程,所谓“天命靡常,唯德是辅”(《尚书》);“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左传》)。这也决定了中国人看待历史的视角。中国人审视历史总是有一种道德的眼光。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历史观,固有其“真善统一”的核心理念。它同追求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唯物史观之间,也存在着某种文化意义上的同构关系。

  8.大同理想。

  人类自从有了自我意识,便有了对理想的追求。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追求。《礼记·礼运》提出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模式,就是这种远景的集中体现。对于理想社会,老子也有所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刻划。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几乎所有对未来社会的描述,都无不体现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关系,充满着富足、安祥、和谐、康泰的人间福乐。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作为“自由王国”,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作为“真实的共同体”,乃是实现了个体的人的自由和整个人类自由互为条件,且劳动不再仅仅是作为谋生手段的理想社会,是人摆脱了异己化命运,不再受制于外在的他律支配,从而获得彻底解放和真正自由的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样的社会理想,必将超出狭隘的地域局限,成为整个人类最终所必将期待的目标。它之所以能够为中国人所接受和认同,除了时代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原因之外,还必然有一个文化上的原因,那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社会理念,为其提供了深层铺垫。

  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带来了双重的建构。早在1938年,毛泽东就指出:要“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中国的特性当然是由中国的国情塑造而成的,而中国传统文化正是中国国情的文化层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无疑要经过广义的“翻译”,让马克思主义“说”中国话,这是它实现本土化的条件。这个过程意味着在形式层面上的跨文化转换。这种转换其实是双向的,不仅马克思主义获得了中国形式,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也获得了当代形式。这无疑是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之间实现的一种建设性的对话。这种对话的深化和发展,既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的需要,又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进一步实现本土化,从而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实践的强大精神武器的需要。

 

  (作者: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何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