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处200-2000元罚款 雷声大雨点小

13.03.2015  18:55

   中国山东网3月13日讯 (记者 董理)去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年代步车,山东省也于去年5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不少没有挂牌的老年代步车在路上行驶,给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隐患。

  ■ 政策:

  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将处以200-2000元罚款

  2014年5月,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称将集中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通知》,各级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代步车非法上路、非法运营、非法占路等问题。对驾驶代步车等车辆上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

  老年代步车为何不能随意上路?与《通知》同时发布的来自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和质监局《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中是这样界定的: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同时,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鉴于“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便属于违法行为。《》中列明,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 现象:

  政策“雷声”很大 执行“雨点”很小

  2014年10月,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王宗岩曾在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群众见面会上表示,要从2015年起加大交警针对非法上路的代步车的执法力度,并将采取严厉措施处理。

  虽然相关规定中对于老年代步车的查处非常严厉,但实际生活中还是不乏老年代步车在路上横行。

  济南市某区交警称,虽然理论上未挂牌的老年代步车是不允许上路的,但是也没有接到具体通知专门针对老年代步车开罚。“如果在执勤的时候遇到非法上路的代步车,我们也只是登记一下相关信息,不会扣车、罚款。”该交警表示,鉴于代步车的使用群体以老年人为主,考虑到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心理承受度,增加了交警们执行处罚时的难度。

  ■ 借鉴:

  老年代步车多地都在禁

  早在2011年,江苏省徐州市就已经开始组织交警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老年代步车。交警在执勤中如果发现老年代步车在道路上行驶,都将一律暂扣,并按照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处理。

  北京市交管部门规定,老年代步车被正式认定为机动车,驾驶者需要持有驾照。而55岁以下无照驾驶老年代步车的司机将按照“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处理,将视情节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但如果驾车人确实是55岁以上的老年人,民警则会首先进行劝阻,再次发现时,则视情况处以扣车、罚款等处罚。

  河南洛阳实施的《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中规定:严格限制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等交通工具在城区道路上行驶,具体路线和范围由洛阳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