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四种习惯最要命 历城上月连发7起事故

16.05.2016  06:43

4月1日,在荷花路大李家桥,电动三轮车与机动车抢道发生侧翻,骑车人不幸身亡

3月7日,遥墙镇陈孟新村村民在村中道路骑电动车与轿车相撞

  随着济南气温升高,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越来越多,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呈大幅上升趋势。今年前4个月,仅在历城区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14起、占死亡交通事故总数的40%,而4月份一个月就发生了7起,平均不到5天就有一名电动车驾驶者因事故死亡。

  历城交警分析发现,这14起死亡事故大多都与电动车骑车人以下4种行为有关:

   行为1 过马路观察不仔细

  事故:4月19日19:00左右,世纪大道山东建筑大学北门附近,发生了一起涉及电动车、小轿车的交通事故。55岁的薛先生骑着一辆黑色轻便二轮电动车送外卖,在山东建筑大学附近的马路缺口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沿世纪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头部受伤的薛先生终因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肇事轿车司机赵某表示,事发时被对向一辆大货车的远光灯晃了眼,当时什么也看不到这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分析:历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任志远介绍,目前路面上行驶的很多电动车时速远远大于国家标准,由于车速过快、刹车距离远,出入路口和过马路时稍不留神就容易发生事故。今年以来,历城区已经有多起电动车死亡事故是由于在路口观察不仔细造成的。

   行为2 与机动车争道抢路

  事故:4月1日16:00多,面包车司机李某开车行驶到荷花路大李家桥下时,看见一辆电动三轮车从北边小路口出来,李某以为电动三轮车会停车让他先走,结果两车谁都没让行,面包车右前部撞上了电动车车座,骑车人刘某摔倒后头部着地。事发3天后,刘某因多处脑挫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民警介绍,现在很多电动车骑车人习惯在路上见缝插针,甚至在机动车道中间行驶,他们的心态经常是“反正机动车不敢撞我”“反正车会让着我”。然而,有些机动车驾驶员确实会和电动车争道抢路,这样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但受伤的总是电动车骑车人。

   行为3 酒后骑电动车上路

  事故:3月18日17:55,历城临唐路唐王舜唐酒店门口,一辆电动车和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面包车司机王某告诉交警,他当时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到事发路口,电动车忽然从路口冲出来,冲着面包车径直驶过来。面包车一直躲到路沿石上还是没躲开电动车。据了解,电动车骑车人韩某今年65岁,事发时涉嫌醉驾。

  分析:饮酒后一定不要驾驶任何车辆。任志远介绍,酒后骑电动车也会导致手脚迟钝不灵活,甚至丧失操作能力从而发生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畜力车的,罚款50元。

   行为4 骑车时离大车太近

  事故:4月6日17:00左右,机场路谢家屯路口发生一起大货车和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行驶时因与大货车距离太近,电动车被刮倒后骑车女子倒地,而大货车却毫无察觉。经询问,货车司机称他不知道碰到了电动车。最终,骑车女子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分析:“离大货车远一点、再远一点。”民警表示,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大货车有视觉盲区,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大货车盲区有多大。

   综合分析

  事故地点:城郊道路尤其是新修的城郊道路多发电动车事故。例如世纪大道,处于城乡接合部,路况好且车流量又少,驾驶员往往高速行驶,而且因为路况好而心生麻痹。历城区的荷花路、机场路等新修道路,因为同样的原因,再加上有些路段交通设施还没来得及完善,成为包括电动车事故在内的交通事故高发地。

  事发时间:集中在17:00-19:00的下班时间。目前,电动车已成为不少市民上下班必备的交通工具,这也决定了每天的上下班时间就是电动车出行最为频繁的时段,因此大多数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