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学考方案出炉!初二学生第一批“吃螃蟹”
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6月3日,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提到,2017年入学的高中生,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执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考生选考的三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该方案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考和等级考
作为“两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水平考试一直是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考试到底如何考,包括哪些内容?根据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数外、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此外,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增加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优势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的要求,在上述科目中选择3个考试科目,而且所选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中,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过程性学习成果”和“专项测试项目”、评分标准、操作规程等全省统一制定,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测。
根据计划,2017年入学的高中生开始实施该政策。也就是说,到2020年,2016年开始使用的高考文综、理综全国卷将被全省统一命题的“学考”所取代。
过不了合格考试离校两年内还有机会
根据安排,2017年入校的高一新生将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也就是目前正在读初二的学生。据了解,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均可以参加“学考”。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应参加合格考试,而报名夏季高考的所有考生须参加等级考试。
据了解,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也就是说,高中期间,每名高中生有两次机会参加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其他科目则有5次考试机会。
合格考成绩作为核发毕业证书的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因未通过合格考试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离校2年内可继续参加有关科目合格考试,合格考试成绩也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与合格考不同,等级考试将于高三上学期期末进行,且每科目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此次考试最终等级将被纳入高考总成绩,对录取产生影响。
等级考试成绩分5级全省统一命题
等级考试科目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时间为高三学年的上学期末,只可以在通过了合格考试的科目里进行选择。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随普通高中高三学生进行。
等级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将提供给招生高等学校使用,其中,学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级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因休学后复学到下一年级的学生,原等级考试成绩无效,需重新参加考试。
由外省转入的学生,已在外省参加合格考试的科目,由转出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我省审核认定。在外省取得的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无效,需在我省重新参加考试。学生转出到外省,由我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其出具学业成绩证明。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许亚薇 生活日报记者 朱紫瑛 王富晓)
作者:许亚薇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