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将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 今年春季学期起实施
2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确保各高中学校2018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全员育人导师制是教师全员参与、覆盖全体学生,主要从思想、学业、心理、生活、成长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辅导方案。
这份意见指出,让所有的老师都成为导师,让所有的学生都有导师。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以班级任课教师为主、其他班级(年级)教师为辅,以师生双向自愿选择为主、指定结对为辅,指导师生建立导育关系,确保师生全员覆盖。坚持导师学生结对的相对稳定性,加强个体辅导,导师要切实发挥思想引导员、课业辅导员、心理疏导员、生活指导员、成长向导员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辅导方案,关注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身心健康成长。建立成长档案制度,建立导师工作手册和学生个人成长档案。建立学情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学情分析会,以班级为单位共同会商学生整体状况和导师工作开展总体情况。防止形式化、档案化、表面化,力求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
导师将主要从思想、学业、心理、生活、成长五个方面进行指导。思想引导: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业辅导:帮助学生进行学业分析,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心理疏导: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疏导不良情绪和心理压力,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挫折和烦恼,激发增强自尊、自爱、自强、自信意识,培养学生阳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生活指导: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与家长联系沟通。指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培养学生自立、自主、自理能力。成长向导:帮助学生全面认识自我,明确发展方向,根据学生自身个性特点,指导学生做好生涯规划指导和发展指导,引导学生培养发挥兴趣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引路和奠基。
我省要求,各高中学校2018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加强工作考评和激励,将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作为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把推进实施情况纳入对高中学校综合评价,作为高中“底线管理”的重要指标和特色高中建设评价的重要内容。高中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工作成效要作为高中校长绩效评价和职级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