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林业局建立廉政监督卡制度

26.11.2014  22:47

为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机关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高密市林业局今年探索实施了廉政监督制度,构建起全方位的社会化监督网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为推动林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廉政监督卡由局里统一印制,由森林公安局、林政站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或办理行政审批等业务时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发放,主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重点监督工作人员的行为有8项,包括:未按程序办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故意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执法监管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执法不规范甚至失职渎职;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良现象;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日中午“禁酒令”规定。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离岗,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看影视、炒股、玩游戏、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行为。廉政监督卡还公布了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监督方式,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为保证廉政监督卡制度的落实,该局成立了廉政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推进廉政监督卡制度的有效实施。由办公室专门负责廉政监督卡的有关工作,定期检查、核实、跟踪廉政监督卡执行使用情况;适时统计、汇总发放使用情况;及时接收办理投诉举报;每月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管理和服务对象了解相关情况等。对工作中未主动发放廉政监督卡的工作人员要予以通报。凡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同时,对平时监督管理不严,未能督促已有违纪苗头的人员及时整改的领导干部,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