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 为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11.10.2016  17:06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更好地为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出入境、户籍和车驾管等业务绿色通道服务,确保相关政策落地生根。   

通知》指出,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精神,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要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按程序层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发《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持服务绿卡办理相关业务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服务内容包括:一是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经公安部审核批准的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引进人才可申请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签证;需在中国工作或长期居留的,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可申请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其在华的合法身份证件,享受我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永久居留业务自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办结;签证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居留许可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取消来鲁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可根据情况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专家证,2日内一次办结。二是户籍办理服务。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山东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由落户人或者落户人委托接收单位持服务绿卡和有关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符合落户条件且手续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华侨和外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三是车驾管服务。在机动车注册登记、驾照申领审验、车辆年检时,可优先办理。   

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特别是出入境、户籍和车管部门要组织认真学习《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精神,切实吃透政策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绿色通道服务落地见效。要把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出入境、户籍和车驾管业务绿色通道服务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主动服务经济新常态的实际行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具体体现,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公安出入境、户籍和车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的办理程序、受理材料、办结时限和责任人,各市公安局要在出入境、户籍和车驾管业务窗口设置由省公安厅统一设计的显示有“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字样标识,置于相关业务服务窗口醒目位置。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要加大对相关工作的督导和政策培训力度,确保绿色通道服务落到实处。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最大限度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知晓内容,方便企业和人才办理有关事项。要结合后续配套措施,继续跟进政策解读,深度挖掘新闻点,树立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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