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工商局高度重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4.06.2015  18:11

  莒南县工商局围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守法规范经营,提高认识,凝心聚力,扎扎实实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而企业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均对社会信用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企业中开展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工商机关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签订,促进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大力支持和扶持各类企业发展的同时,围绕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不断发展壮大全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队伍,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9家,为企业招商引资、招标签约和获得资金贷款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但也要看到,部分企业对信用建设认识不足,社会信用意识偏低,在经济活动中还存在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等现象。失信于市场、失信于社会,企业必然自毁品牌,断送发展机遇、丧失发展空间,在竞争的大潮中越落越远,最终被市场淘汰。对此,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争创活动,非常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各企业要积极投入到争创工作中。

  二、加大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宣传、教育、引导力度

  一是积极宣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示范作用。县工商局与新闻媒体合作,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向社会广泛公示,大力宣传企业在诚信守约方面的典型事例,切实发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并积极争取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守重”企业的激励政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是把信用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利用宣传栏、培训班、职工学校以及网络等媒介,开展经常性群众性诚信教育,积极构建崇信、守信、履信的企业核心价值体系,促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信用意识,人人守信、处处讲信,为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打牢思想基础。

  三是切实规范企业信用管理。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法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信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信用建设制度化、正规化;加强合同签订、履行的审查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杜绝问题条款,促进依法履约,提高合同行为规范化水平。

  三、以规范“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主线,扎实做好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推荐工作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开展二十多年来,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认定”变“公示”改革,赋予“守重”企业公示工作以新的生机和活力,“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已经成为工商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

  2014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推荐工作。全县共有近26家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参加此次公示活动。为确保推荐企业质量,主要抓好三个工作环节:一是规范网上申请。针对这次活动进行了相关培训,就企业申报条件、范围和程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场指导企业填写网上材料49次,接受企业电话咨询200余次。二是严格审查书面材料。对企业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11家手工填写、21家网上填写信息与书面不一致、7家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企业退回补充。三是广泛函询相关部门。在系统内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函询,多方面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经征求意见和函询,查明6家在法院、人社、质监、环保等部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过自愿报名、网上申报、县局审核推荐等程序,全县有1家企业被工商总局公示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家企业被省局公示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三、认真做好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工作,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充分做好“守重”申请准备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充分做好企业公示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拟申报企业主体资格的预审核工作,确保真正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推荐到“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中来。

  二是扎实搞好“守重”企业申请培训。经过企业自愿申请,网上申报、工商部门预审等共有56家企业通过了申请,于2月26日召开了全县2013年-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暨法规培训,培训明确了申报范围、公示条件、公示程序,学习了合同法等法规知识,并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是切实把好“守重”企业标准。为确保所有申报企业过得硬,在内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又向县人民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发送咨询函等形式,多方收集56家企业信用信息。经征求意见和信息沟通,有6家企业因拖欠社会保险费、法院判决未执行的诉讼案件和环境污染被环保部门处罚,5家企业2013-2014年度有违法行为受到工商机关查处,1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治,6家企业因测评打分没有达到公示标准未能参加公示,所有这些企业按照公示办法不能予以公示。目前,经过市局合同科采用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网上申报测评系统,由软件自动测评打分,我县有38 家公示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五、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动态监管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服务措施。结合企业信息公示,加强行政行政指导,主动靠上服务,帮助企业加强诚信教育,完善信用制度,推进商标广告战略,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公平竞争,自觉抵制失信行为。积极推广典型企业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力争打造一批重信履约、守法经营的“诚信德商”品牌。

  二是注重依法监管,推进依法经营。把遵法守法作为企业经营的根本准则,指导企业自觉履行劳动保护、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银行信贷等法定义务,抵制和杜绝合同欺诈、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推动企业成为新时期的合格市场公民。

  三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和退出机制。认真组织好公示“守重”企业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积极发挥12315投诉举报作用,对“守重”公示企业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及时迅速查处,对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上报撤销其公示信息,收回企业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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