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滨州高新区"暴力拆迁" 实为依法拆除违建
31.07.2015 11:13
本文来源: 半岛网
微信上发布的“特大新闻”(微信消息截图)
高新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情况说明
违章建筑被拆除后的情况(微信截图)
大众网滨州7月30日讯(记者 王君彩) 近日,微信圈里流传一条消息称,在山东省滨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营办事处许王村发生一起暴力强拆事件,当事人李翠珍的20多间房屋被夷为平地,2500多平方米的养殖场也被拆掉。30日,大众网记者采访滨州市高新区管委会了解到,该事件只是一起依法拆除违建事件,并非无依据的暴力强拆。
7月26日,微信圈里发出一条“特大新闻”称,2015年7月25日,滨州市民李翠珍在承包地上建造的20多间房屋以及2500多平方米的养殖大棚遭遇滨州市高新区小营办事处强拆,屋内床、橱柜、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等家具及生活物资全部被埋在废墟中,7000多只家禽死亡。强拆过程中,李翠珍及女儿 、女婿还有3个月大的外甥遭到殴打被强行抬上车拉走,后被关在一间屋子里限制人身自由达6小时以上。该微信还晒出了多张拆迁现场照片以及土地承包合同和公证书。此微信发出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并迅速传播。
30日,大众网记者就此向滨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进行了核实。管委会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总体规划,2011年5月辖区内的新一路开始动工建设,但因个别群众宅基地及承包地问题,新一路西段一直未能正常施工。
为实现道路顺利施工,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高新区对所涉群众房屋依法进行了征收,大部分群众配合工作并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在新一路建设涉及到的李翠珍承包地上,有其在高新区现状物普查后搭建的石棉瓦顶棚屋、钢瓦棚及苇棚等建筑物1378.86平方米。以上建筑物未经高新区规划建设部门审批同意,属违法建筑。2015年6月3日,高新区城管办公室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其在6月6日前对所有违章建筑自行拆除,李翠珍拒不配合。
工作人员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根据许王村委会与李翠珍户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第五条“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或统一规划,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规定,2015年7月11日,许王村委会向李翠珍发出终止土地承包合同通知书,终止与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限其7月18日前自行拆除地上附属物交回承包土地。在此期间,小营街道办事处及许王村委会进行了大量解释说服工作但李翠珍仍拒不执行。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管委会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解释称。
2015年7月25日上午,滨州高新区小营街道办事处配合高新区城管办公室及许王村委会对该村村民李翠珍违章建筑及已收回承包地上的其他地上附属物予以依法拆除清理。“对李翠珍违法建筑的拆除清理行为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进行的合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不要相信和传播网上毫无根据的谣言。”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编辑: 张珍珍]
本文来源: 半岛网
31.07.20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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