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石料厂成“法外之地” 违规办厂竟无人管理

04.09.2014  18:02

  白谷堆村村委会主任未办理任何手续占地建厂,多年来竟无人管理。群众多次举报后,当地国土、环保部门和街道办均强调困难,一时难以取缔

  今年7月下旬起,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白谷堆村村民连续向本报党报热线反映,该村村委会主任刘加国在村内占用耕地违规开办石料厂,粉尘污染、施工噪音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存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村民们虽多次向国土部门举报,但该石料厂仍顶风生产。

  本报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在本报的关注下,该石料厂一度停工,但又多次死灰复燃,采取夜间施工等方式逃避检查。记者走访了高新区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巨野河街道办事处等发现,对这样的一家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石料厂,几个职能部门竟然无权取缔。该石料厂为何成为“法外之地”?

  村委会主任:石料厂开办了七八年,一直手续不全

  记者调查发现,该石料厂位于白谷堆村,实际负责人是当地的村委会主任刘加国。

  据了解,刘加国于2010年当选为白谷堆村村委会主任,而石料厂早在2008年就已开始建设生产。2008年8月,刘加国租用了该村辖区内的一处国有划拨土地,后期又占用了12.87亩耕地进行扩建,建起了石料厂,从他处购买石料后加工石子。

  9月1日,刘加国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石料厂虽然已经开了七八年,但的确手续不全,目前已经停产。刘加国称,除了环评手续,其他手续都已具备,并且公司有工商登记,名称为“济南隆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里有加工建筑材料。

  但记者查询得知,该公司注册于2009年,经营范围仅有建筑材料的销售,并无加工,且营业执照早已被吊销。

  国土部门:占用耕地一事已经查明,已恢复样貌

  举报群众反映,刘加国经营的石料厂占用了部分耕地,属于严重违法,但不知为何始终没有被追究责任。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在给举报群众的一封书面反馈函中介绍:经查,该石料厂共占地22亩,其中包括国有土地9.13亩,农用地耕地12.87亩。2014年2月13日,高新区国土局就曾责令其15日内拆除圈建的铁丝网和简易大门,清理地上堆放物并恢复耕种条件,“但其一直不配合。我们没有执法权,也没有好的办法”。

  9月1日,高新区国土局局长宋丰华告诉记者,8月上旬,该石料厂已经整改完毕,前期非法占用的12.87亩土地,已经恢复被占用前的样貌。对于举报人所称厂内仍存放着石料的情况,该负责人称,该状况发生在国有土地范围内,该部分土地属于建设用地,已办理土地证。因此,整改后的石料厂已不存在违法占地现象,“我们将密切关注,防止回潮”。

  环保部门:该石料厂未办理环评,已提请区管委会处置

  9月1日,高新区环保局局长王俊峰向记者表示,该石料厂既没有工商注册登记,也缺少合法用地手续,更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今年5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即向其下达停产通知。后来执法人员白天去检查过几次,并未发现生产。

  王俊峰表示,该石料厂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不存在法人,区环保局对其违规生产一事无法进行处罚,也无权对其取缔,应由当地政府予以强制关停。因此,该局前期已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记者采访:深夜有施工噪声,采访遇村委会主任恶意阻挠

  8月27日夜间,本报再次接到对该石料厂夜间生产的反映后,记者赶到现场,听到石料厂内有生产噪音,随即于22:00左右拨打12369环保热线,对方将此事转交给高新区环保局。

40分钟后,高新区环保局管理一处工作人员李政、郭占民到达现场,与记者一起进入石料厂,此时厂内并未生产,但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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