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圆满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工程

12.04.2016  13:29

  2016年4月6日,兰陵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性工程2015年度项目顺利通过县级验收,标志着兰陵县实施的第五批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性工程三年建设任务圆满收官。 

  本年度项目区位于兰陵县长城镇,工程共新打浅机井369眼,配套射频卡控制系统369套,安装UPVC管道194.843千米,新建管桥182座、板桥8座,疏通开挖排水沟25.3千米,新建墒情测报中心1处;安装50KVA变压器5台、80KVA变压器13台、100KVA变压器14台、125KVA变压器3台,架设高压线路14.12千米、低压线路3.702千米,铺设电缆线64.67千米,完成总投资2593万元。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兰陵县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整片推进,强化建后管护,建设做到了“六到位”。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指挥,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指挥,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组织协调项目的建设。县水利局抽调精干技术力量,成立了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组织与质量监督,涉及项目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班子,逐级签订占迁协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了明确的工作协调机制,保障了工程建设需要。  

  二、资金投入到位。县政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支付方面,实行了县级报账制,同时,由县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组成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领导小组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现场计量支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了“工程、资金、干部”三个安全。 

  三、建设管理到位。严格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制定科学、细致的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 

  四、协调配合到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国土等部门和涉及项目镇、村密切配合,特事特办,形成合力,全力支持配合工程建设,为工程建设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五、群众参与到位。通过大力宣传和项目公示,项目区群众真正了解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涉及项目村的老党员干部、人大代表作为群众义务监督员,配合建管局、监理全程参与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了项目监管力度。 

  六、管护措施到位。全面推行工程建设、确认管理主体,以镇为单位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了管护主体,确保了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随着兰陵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示范性工程的圆满完成,受益的55个村可恢复、改善灌溉面积7.15万亩,新增供水能力1412.5万方,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502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471.9万元,农民人均增收322元,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张云胜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