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费标准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的25%

18.06.2015  13:14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高校学费标准不得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强调要切实解决补课乱收费、择校乱收费、违规招生转学、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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