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设置61处高速事故快处点 不及时撤离致堵罚款
02.10.2015 09:48
本文来源: 水母网
为缓解高速公路节日拥堵问题,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今年“十一”国庆假期期间,山东省高速公路交管部门联合保险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和运营部门在全省设置61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点。根据规定,对于适用于快速处理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不需交警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在现场取证后,撤离现场并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
山东省规定,可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是车辆可以移动。对于适用于快速处理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本文来源: 水母网
02.10.201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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