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高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避免小事故大拥堵

12.12.2014  10:24

齐鲁网12月11日讯 在高速路上,发生一些轻微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不能快速让车辆撤离干道主线,经常让小事故造成大拥堵。昨天,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和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举行了一次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

推进会,就是为了避免次生事故、降低事故损害。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在繁华的市区,这样因为小事故造成大拥堵的场面屡见不鲜。在各市城区,对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也已经不是新闻。其实,在高速公路上,拥堵造成的危害更大,次生事故更多。那高速上有没有可能实现快处快赔呢?

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财险处王广军表示,十一黄金周期间,设立了5个快处快赔点,引导车主主动撤离了340多起,有效减少了高速公路拥堵和次生事故,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自今年9月23日,省公安厅等三部门颁布《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以来,保险公司在高速路轻微事故现场办理理赔手续的案例越来越多。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骏称,《快速处理规定》实施至今,道路恢复畅通的时间明显缩短。尤其是黄金周期间,前两年,济青北路基本是个大停车场,今年虽然发生了一些事故,但基本没有大的拥堵。

规定》指出,发生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及车辆采取拍照、文字、音视频等方式记录固定证据后,迅速撤离现场,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报警,由交警制作事故认定书。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村天告诉记者,《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的非常明确,如果不撤出,要进行行政处罚。

据王副总队长介绍,对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撤离导致交通拥堵的,应当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依法快处快赔,不仅是对自己权益的保障,对公共安全的负责,同时快速撤离也是一项义务,不遵守就得罚钱。希望司机朋友都注意。(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原标题:山东快处快赔 解决高速“小事故大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