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山东高速公路延期收费中那些不容忽视的矛盾
编者按:
收费公路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紧密相关,是广受关注的交通话题。最近因为部分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问题,收费公路政策又一次成为舆论热点。一边是“巨额收费都去哪儿了”的追问,一边是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记者通过对政府部门、经济专家、法律学者和业内人士的采访,梳理这些矛盾,形成了这组报道。
还贷高速效益差,
经营高速效益好
高速公路分两种,一种是属行政事业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一种是企业经营的“经营性高速公路”。第一种是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用政府资本金、贷款或集资的方式建设,第二种是国内外经济组织以自有资金为主的方式建设。显然,第一种的收费用途就是偿还贷款和集资的本息,第二种的收费则是要收回投资还要取得合理回报。
为了减少政府投贷,近年来,政府拿出车流量相对较高同时又稳定的路段作为砝码,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形成了目前效益好的路段多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绝大部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效益较差的尴尬处境。以2015年底前达到收费期限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为例,其中能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只有2个,其他13个项目均不能按期偿还完贷款。
业内人士认为,公众对这两种收费公路认识不清,导致人们只对效益好的收费公路抱怨“巨额收入”,其实这些路段大都是经营性高速公路。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数据,2012年,山东政府还贷公路平均每公里年收费额为319.95万元,经营性公路为439.18万元,两者相差约120万元。
还贷高速和经营高速
收费期限不一
2004年11月1日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专家认为,同为高速公路,在建设成本一定的基础上,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本就是借钱修路却规定收费年限短,经营性高速公路以营利为目的收费年限反而长,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矛盾。
据介绍,目前,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的建设成本在每公里8000万元左右,按照6%的年贷款利率计算,每年仅需还贷利息就要480万元左右,年收过路费300多万元连利息都不够,更不用说本金了。“按初步静态测算,仅收回建设初期投资就需要18-24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范正金说。
收费标准不变
与收费年限固定
既然有15年的限期,那么政府在建设运营收费高速公路之前没有进行过调查计算吗?为什么不采取相应措施来缩小收支差距呢?据范正金介绍,山东高速公路建设起步早,并且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1998年确定的,当时已经施行的《公路法》也并没有明确规定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具体的收费期限,山东便按照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设定了一公里0.4元较低的收费标准,一执行就执行了将近15年没有改变。据了解,这一标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1%,比东部平均水平低13%,是收费标准最高省份的2/3,而由于高速公路分段多年累计滚动投资的特殊属性,有的项目最终需要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接近1:1,“借了75亿,最终要还140亿。”范正金说。
“近年来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快速上涨,而收费标准多年来没有同步调整,由此形成‘剪刀差’效应。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矛盾。”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财政与金融研究所所长胡方俊说,经过多年实地调研发现,包括山东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既不提高通行费标准又想在规定的15年收费期限内还本付息,确实很难实现。
赔钱,还修不修路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福一认为,如今“要想富先修路”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高速公路的修建和路网的完善已经成为了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区域内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更重要的是,高速路网的完善也会产生重要的社会效益。“比如说国防的需要、地区稳定的需要等。”高福一说,“不能把某条或者某段高速公路脱离宏观背景单独看待,也不能只算‘经济账',如果仅考虑经济利益,那么可能很多偏远地区很长时间内通不上高速,更没办法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在行路难、行车难已经成为历史的今天,一些人开始谈论“中国的收费公路最多、国外的都不收费”,并以此质疑国务院出台的收费公路政策。然而,他们忽略了“中国的非收税公路最多”。因为除了少量资本金外,这些收费公路的建设和养护资金完全来自于贷款、有偿集资、社会投资和通行费收入等“非税收资金”。相关专家表示:“如果没有收费公路政策,仅靠’收多少税,修多少路‘的发展模式,就不会有这些高等级公路、发达的公路运输网络,也就无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运输需求,更不可能有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天。”
“修路是凸现社会公平的一面镜子,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更需要发展交通,高速公路的修建能给当地经济注入强大活力,更好带动经济发展。因为知道赔钱就不去为他们修路,这有违政府职能和社会公平。”范正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