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跑太慢 京台高速德州段一天抓拍400余起

21.12.2014  09:58

    驾驶员对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超出最高限速行驶这类交通违法行为耳熟能详,但对于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少人并不清楚。齐鲁晚报记者在德州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仅京台高速德州段101公里,智能交通系统抓拍到的低速违法行驶行为一天就达400余条。依据法律规定,这类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分析发现,抓拍到的违法车辆中,有八成为小型车辆。交警部门表示,造成此类违法行为较为普遍的原因主要是驾驶员对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认识不清、法律意识薄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员将面临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介绍,抓拍低速行驶和超速行驶抓拍一个原理,在监控视野内,如果道路交通正常,车辆应保持最低车速以上行驶,但实际车速低于最低限速20%以上的,就构成低速行驶违法行为,智能交通系统将对其进行自动抓拍,审验校对无误的,将录入违法系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