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流量高峰期集中在1日和7日 出现事故可实行快处
鲁网9月29日讯(记者 王文婷通讯员 张波)国庆长假期间,山东省内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费通行政策,群众回乡探亲、朋友聚会及中短途自驾游出行活动增多,高速公路交通压力增大。山东高速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出行安全,及时关注假期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流量高峰和易拥堵路段,确保出行安全顺畅。
高速公路车流量将大幅提高
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根据往年经验分析,预计黄金周期间出行高峰将出现在10月1日、2日,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7日。小型车数量激增,预计青银、京台、京沪、济广等干线高速公路流量将会比往常增加50%-100%,车流量高峰期将会集中在10月1日和7日。省内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青银高速济南至潍坊段车流量高峰期有望突破10万辆;京沪高速临沂段、济广高速长清段车流量高峰期将超过饱和容量;沈海、长深、荣乌、青兰等高速车辆量较往日将成倍增长,上述路段为易拥堵路段。驾驶人通过交通广播、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和交通出行网及时关注高速路况信息,科学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开出行高峰。
发生恶劣天气可能性较大
入秋以来,天气冷暖交替,高速公路易发生团雾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堵塞。易发生团雾高速路段有:G3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G2京沪高速蒙阴段;G20青银高速青岛、高密段;G1511日兰高速菏泽段;G18荣乌高速潍坊段。行经团雾路段要适当增大跟车距离,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追尾事故。
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大
今年国庆期间,山东继续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但是高速公路互通且与外省相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较大,省际收费站口易造成交通拥堵,高速交警部门已协调相邻省份协助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并加派警力进行疏导。在此,提醒危化品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禁行规定,听从交警指挥疏导,确保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车辆损失交通事故可实行快速处置
《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自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仅造成机动车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可按照《快处规定》的相关要求,自行对现场拍照等固定证据,快速将车辆撤离现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不需要交警勘查现场和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即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可以有效减少交通拥堵和次生事故,既方便群众,又极大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希望广大驾驶员提前了解快处有关规定,掌握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法,一旦发生发生车辆损失交通事故,可以快速处置、快速理赔。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