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的意见》

17.03.2016  11:56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近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高青县内审工作从四个方面提出目标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对加强权力制约、完善廉政防控体系、保障组织安全运行和目标顺利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是政府、部门(单位)及其他组织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的“免疫系统”。

   二是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制度与机构建设。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积极探索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内部审计工作评价体系;要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配备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做到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保守秘密、诚实服务。

三是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定位和工作重点。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定位,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明确提出五大工作重点,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和保障作用;抓好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相关制度,促进内管干部依法履职。

四是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县审计局要完善专业指导与综合指导有效结合机制,成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要求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在2016年6月底前建立起内部审计制度,并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同步落实到位。(李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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