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春季造林成效显著
年初以来,高青县紧紧围绕“生态高青”建设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国家级园林县城为契机,以道路、水系绿化为建设重点,科学规划设计,抢抓有利时机,扎实推进“水绿高青”建设进程。截至目前,高青县已完成造林8000亩,建设花卉苗木基地4000余亩,新建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1万亩、绿色通道15公里。
其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办)签署了《2015年度林业建设目标任务责任书》,各镇(办)、各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将造林绿化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科学规划,确保实效。 坚持因河植绿、因路植绿、因景植绿原则,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科学编制农田林网、路域水系绿化、镇村绿化美化等造林工程规划设计;并严格实施工程化造林、招投标绿化责任制,坚持专业队栽植、工程化管理、标准化验收、按成活率付酬,提高了造林绿化成效。 三是加大投入,扶持到位。 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对重点绿化地点,县政府出资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园林绿化公司,签订合同建设苗木、果品基地。其中,北支新河庆淄路和西外环路中间段、广青路东外环以东路段绿化工作实行单位包干制度;广青路段结合路域综合整治工作,由县财政投资2000余万元进行高标准绿化,实行招投标责任制,栽植绿化苗木50余万株。同时,县政府对重点绿化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对按照标准完成造林任务的每亩奖励500元,对发展特色林果基地50亩以上的,每个基地奖励2万元。 四是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制定出台了《林业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林业工作的依据;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报送县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周调度、周通报;成立督导组,对全县造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造林验收阶段,由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进行现场打分、评比,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