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热情
近年来,鲁东大学不断推进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制度和文化环境,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热情,努力把学校建成应用型、有特色、国际化的高水平大学。
2011年,学校推行了以岗位设置管理为核心的全员聘用制改革和以岗位津贴为核心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了以“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基本要求的新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树立了“一流人才,一流岗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用人和分配导向,为优秀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提供了宽阔的平台,实现了用人机制的平稳转轨,形成了岗位设置、调整、竞聘、管理、考核为一体的制度体系。
2013年以来,学校进一步巩固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成果,根据事业发展状况和需要,积极与省主管部门沟通,完成了学校岗位设置调整方案的论证和申报,并通过了专门核准,教师系列增加教授岗位19个,副教授岗位44个;辅助系列增加正高级岗位4个、副高级岗位26个,进一步改善了岗位设置的数量和结构比例,为学校专业技术水平的发展争取了一定的岗位空间。根据省主管部门的岗位核准意见,修订了《鲁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意见》,在对校内岗位设置进行统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聘用合同中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和任期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了全校各类各级岗位首个聘期期满考核和第二个聘期的聘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岗位考核和聘用的激励约束功能。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制定出台了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专业技术岗位第二聘期任期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任期目标和任职条件为牵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与岗位聘用相衔接的岗位考核、晋升体系。
目前,全校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比例分别为:80.5%、12.8%、6.7%,教师岗位人员占教职工总数的64.3%,岗位类别间人员的结构比例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在巩固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制度成果的同时,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对原有工资体系进行了梳理、规范和调整,上调了基础性岗位津贴标准,完善了奖励性岗位津贴分配办法,更好地体现了重业绩、重贡献的分配导向,进一步激发了教师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热情,为学校培养高层次、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鲁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