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肉掺羊脂假羊肉混进大超市

15.03.2015  11:26

  近日,平阴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夫妻俩用鸭肉和羊脂肪混掺,然后冒充羊肉销售的案例。法院最终判处程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马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夫妻俩在平阴县榆山路中段经营平阴绪勇冷饮大世界榆山分店期间,程某购入高唐曙光冷冻厂及其他供应商提供的以鸭肉和羊脂肪为配料的速冻混合肉卷,然后安排马某将混合卷切成片后包装,在外包装上粘贴“散装乳羊肉片”、“散装100%纯干羊肉片”标签,冒充羊肉销售至济南金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平阴县心连心超市有限公司、济南玫诚商贸有限公司、益康百姓连锁超市等超市,销售金额147498.06元。

  庭审中程某介绍,他采购的厂家既销售鸭肉也销售真正的羊肉,他给超市供货时需要的相关证明也都是进货厂家提供。“我以前也卖真正的羊肉,但是有些人卖假羊肉,价格比较低,为了竞争我也卖假羊肉了。”程某说。据民警介绍,每斤鸭肉卷的价格在10元左右,而仿冒羊肉片后,售价则可提升至每斤20多元。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程某夫妇卖羊肉多年,店面在平阴县城比较有名。2013年初,程某夫妇销售的羊肉被查出是假的后,当地公安机关到他们店里查扣了200余斤未销售的假羊肉。3月23日,平阴县公安局扣押其赃款12万元。

  今年3月11日平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平阴县法院的通知,程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将于近期判决,为防止此案扣押的假羊肉再次流向餐桌,经侦大队对暂扣的200余斤假羊肉进行了集中焚毁。

  法院宣判后,马某当庭表示不上诉,程某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我非常后悔,做错了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以后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走出法庭时程某说。

作者:陈彦杰   网络编辑:刘克